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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遭到驳回是常见情况,原因多种多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驳回理由:
发明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例如科学发现或已知技术的改进,可能不会被授予专利权。
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将被拒绝授予专利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根据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可能不会被授予专利权。新颖性指发明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开;创造性指发明具有显著差异;实用性指发明能被制造或使用,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不符合单一性规定:专利申请的主题必须符合单一性规定,即一个申请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
优先权问题:若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的人提出专利申请,而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后申请的专利可能会被驳回。
说明书不清晰完整:专利说明书需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若说明书不符合要求,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权利要求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应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若内容超出范围,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权利要求内容不清楚、不简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需清晰、简明,若内容不清楚或不简明,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应记载解决发明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若缺少这些特征,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修改或分案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或分案申请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否则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这些理由表明,专利申请的驳回可能是申请本身的缺陷,也可能是申请过程中的错误。因此,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应仔细研究专利法规定,确保申请符合所有要求。若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考虑修改申请文件,或上诉到专利复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