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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以及冒充专利的行为,均是专利法所明文禁止的,对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直接侵权行为
指的是侵犯专利权人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间接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身虽不直接侵犯专利权,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例如,提供用于实施专利侵权的产品或技术。
假冒专利的行为
包括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上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以及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的行为
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如在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或在被宣告无效后继续使用专利标记等。
在中国,专利侵权行为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或申请行政查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权行为,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