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特别是当版权所有者为多方时,需留意以下几点关键事项,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著作权所有者的人数上限为十人。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参与软件项目的版权所有者不得超过十人。
若软件的开发是由多位著作权所有者共同完成,那么必须提供一份明确的【合作开发协议】或者【委托开发协议】,并随申请材料一同上传。这些协议应详细说明各方的合作细节及责任分配。可选择的协议模板包括但不限于:
- 针对两位自然人之间的合作开发协议
- 针对两家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协议
- 委托开发的标准协议
请注意,所有协议的签署日期必须早于软件开发完成的日期。此外,协议上版权所有者的签名顺序需要与申请表中的顺序一致,以避免任何可能的混淆。
当版权所有者为公司时,其签章页上不能出现自然人的签名。这是为了避免版权归属上的任何风险。
若著作权人尚未成年,需提供监护人知悉函、户口本(包括首页、监护人页和著作权人页)以及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如果著作人属于分公司,鉴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上级单位的法人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一并上传。
在填写上级单位法人证明时,需要确保软件名称及版本号与申请表一致,且申请人和上级法人单位的盖章必须使用鲜章,并确保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与身份证明材料中的地址一致。
通过遵循以上细节,可确保软件著作权登记过程的顺畅,同时增强申请文件的质量和合规性。这不仅有助于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也促进了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